2011年4月27日

醫療正義在何處?

日期:20110421

我們每個人是否都有權利,可以獲得醫療保健? 倘若有,我們可以得到什麼? 以上是醫療道德專家Norman Daniels嘗試尋找答案的問題。

Daniels0415(週五)Lavin-Bernick中心(Lavin-Bernick Center, LBC)的課程中,表示他對醫療保健分配的觀點,多以羅爾斯(John Rowls)的《正義論》為基礎。

醫療道德專家Norman Daniels在由杜蘭大學Murphy機構
道德與公共事務中心舉辦的課程中,探討醫療保健權利
的內容與意義。
「我的觀點是健康的權利,或獲得醫療保健的權利,應被視為受社會控制之健康影響因子以公正的方式被分配。」Daniels說:「當健康取決因子被以社會公平方式分配時,人就擁有保有健康的權利。」

Daniels是哈佛大學公共衛生學院的道德與人口健康教授,有11本著作,包括《正義的健康:達到公平的保健需求》(Just Health: Meeting Health Needs Fairly,暫譯)

在探討現代醫療保健時,他提出幾個實際常碰到的道德兩難問題:「一般大眾的普通權益,在什麼時候才會比少數人的特權更重要?

為解決保健爭議,Daniels提出「合理責任(Accountability for Reasonableness, A4R,暫譯)」構想,讓對醫療保健資源分配政策持不同意見的各方,能公平地處理、縮小立場差異。

當被問到如何為美國醫療保健體系建立一套公平程序,Daniels提出他在哥倫比亞的經驗為課程總結,認為他的A4R計畫可當解決哥倫比亞的保健問題。

「這不是說我提倡的這套程序很容易實施,或不用花錢。」Daniels指出:「但我想這可以提升法律合理性,與民眾對保健系統的公平觀感,而這是非常重要的。」

本課程由杜蘭大學Murphy機構(Murphy Institute)道德與公共事務中心(Center for Ethics and Public Affairs)舉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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